返回案例列表刑事辩护

"将弟弟交由他人收养"刑事案件

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,明确姐姐对未成年弟弟的法定抚养义务及遗弃罪的认定边界。

核心问题: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,明确姐姐对未成年弟弟的法定抚养义务及遗弃罪的认定边界。

案件背景

女主小美(化名),16岁时因父母协议离婚获得两套房产。两年后父母复婚并计划生育二胎。小美对父母生二胎心生不满,大闹了一通,但父母态度仍然坚决。小美19岁时,弟弟小小帅(化名)出生。小美的不满情绪爆发,直接卖掉名下的两套房产后与男友到北京定居,从此不管家中事情。一年后,小美接到舅舅噩耗,告知父母因意外身亡,留下一岁的弟弟无人照料,希望小美回趟家带上弟弟一起生活。小美果断拒绝,说自己不可能带着弟弟。舅舅表示如果小美不肯出力,那每个月付2000元抚养费自己也可以帮小美照顾弟弟。但这也不符合小美的心意。弟弟还这么小,这抚养费不是无底洞么?小美眼珠一转,计上心头。她假意同意带上弟弟生活,但随后就找了一对农村夫妇,支付3000元营养费后就把弟弟送给对方收养。小美的舅舅知道后,向郭鑫鑫律师咨询,询问小美是否应就其行为承担责任。

代理思路

郭鑫鑫律师接受舅舅咨询后,从法定抚养义务和刑事犯罪构成角度进行分析:因小美父母双亡且自身有抚养能力,小美对弟弟是有法定抚养义务的。但小美未经正规收养程序就将弟弟送予他人,构成遗弃。但小美送养行为并非以获利为目的,故不构成拐卖儿童。

案件结果

经律师分析,小美的行为构成遗弃罪,不构成拐卖儿童罪。

律师意见

因小美父母双亡且自身有抚养能力,小美对弟弟是有法定抚养义务的。但小美未经正规收养程序就将弟弟送予他人,构成遗弃。但小美送养行为并非以获利为目的,故不构成拐卖儿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