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问题:代理原告发送律师函维权,成功要求对方补足礼金差额8000元。
案件背景
小帅(化名)和小康(化名)是大学同学,也是好哥们。毕业时两人约定一定参加对方婚宴并随一份大红包。毕业后没几年,小帅就先结婚了,小康欣然前往参加婚宴并随了一个8800元的红包。但是小康的婚姻就没这么顺利了,他找找谈谈谈谈找找,终于在小帅第二个孩子会打酱油后向小帅发出了参加婚宴邀请函。收到小康的邀请函后,小帅陷入了纠结。10年前小康随的8800元红包总是要随回去的,但是现在家里老婆管钱,老婆觉得随880元就可以了。小帅拗不过老婆,但也不想落了面子。思来想去之后,想到一个点子。他在老婆给的8张100元真钞里掺杂了80张100元冥币,合计也是8800元,然后塞到一个大红包里。参加婚宴时小帅心虚地把大红包塞到小康口袋,小康轻轻一捏后喜笑颜开,两人在婚宴中相互拥抱开怀大笑。婚宴结束后,小康发现了冥币。小康既觉晦气,也觉不甘,遂委托郭鑫鑫律师向小帅发送律师函维权。
代理思路
郭鑫鑫律师代理小康向小帅发送律师函,从赠与行为的法律性质角度进行分析:结婚随礼是一种赠与行为。小帅行为上确实向小康支付了8800元礼金,所以赠与金额确定为8800元。不过小帅为节省开支,将80张合计8000元冥币充当真钞使用,这个行为不仅构成了欺诈,而且8000元冥币无对应的真钞价值,所以小康有权要求小帅补足8000元真钞。
案件结果
小帅的行为构成欺诈,应向小康补足8000元。
律师意见
结婚随礼是一种赠与行为。小帅行为上确实向小康支付了8800元礼金,所以赠与金额确定为8800元。不过小帅为节省开支,将80张合计8000元冥币充当真钞使用,这个行为不仅构成了欺诈,而且8000元冥币无对应的真钞价值,所以小康有权要求小帅补足8000元真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