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案例列表刑事辩护

"发展太快的特殊爱情"争议案

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,明确社交平台快速转账后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卖淫娼。

核心问题: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,明确社交平台快速转账后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卖淫娼。

案件背景

小美(化名)是某大学大三学生,因与男朋友分手后每月生活费不够花销,遂注册某社交平台发帖寻求大叔型男友。老帅(化名)年近四十,在杭打理生意已有十余年,家庭和谐富足。但老帅觉得日子过得过于平淡,亦注册某社交平台看是否有其他机缘。当老帅看到小美的帖子,又点进小美日常动态看到小美肤白貌美大长腿,顿感机缘已到,迅速申请添加小美好友。在小美通过老帅好友申请后,老帅不言片语,只是把小美的找男友帖子截图发给小美,然后就开始发红包表达心意。在老帅狂发数十个520红包后,小美回复一句"可以见面",双方约定见面深入交流。但双方深入没不久,恰巧遇到警察查房。了解到双方连对方姓名都叫不出,并且还存在转账的情况后,两人双双被带入警局,并以卖淫嫖娼为由做出行政拘留决定。老帅不服,认为只是发展太快,但不应认定为嫖娼,遂向郭鑫鑫律师咨询。

代理思路

郭鑫鑫律师为老帅提供法律咨询,从卖淫娼的认定标准角度进行分析:卖淫娼的认定,以是否以金钱或财物为媒介发生性行为为核心。对于小美而言,虽然小美宣称是为了找男友,但在与老帅没有任何感情基础,甚至连名字都不知晓的情况下,以老帅狂发数十个红包为前提同意与其发生关系,不符合存在恋爱需求的情感基础,而更符合存在以财物为媒介换取性服务的特征。对于老帅而言,其不带任何情感交流就直接用重金砸人的方式,因缺少为了恋爱而赠与的情感表达,导致更符合以财物为媒介的嫖娼预备及实施行为。

案件结果

律师意见:小美和老帅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卖淫娼行为。

律师意见

卖淫嫖娼的认定,以是否以金钱或财物为媒介发生性行为为核心。本案中,对于小美而言,虽然小美宣称是为了找男友,但在与老帅没有任何感情基础,甚至连名字都不知晓的情况下,以老帅狂发数十个红包为前提同意与其发生关系,不符合存在恋爱需求的情感基础,而更符合存在以财物为媒介换取性服务的特征。另外对于老帅而言,其不带任何情感交流就直接用重金砸人的方式,因缺少为了恋爱而赠与的情感表达,导致更符合以财物为媒介的嫖娼预备及实施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