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案例列表刑事辩护

"赌博抢回输钱"纠纷案

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,明确赌博抢回输钱行为的法律性质及赌资返还问题。

核心问题: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,明确赌博抢回输钱行为的法律性质及赌资返还问题。

案件背景

小帅(化名)是个打工人,在厂里上班包吃包住,一年下来可以攒五六万块钱。但小帅酷爱玩牌,特别是赌神系列电影看多了,总觉得自己是被拧螺丝耽误的德州扑克牌神。在一次与工友的交流中,小帅得知隔壁厂的小康经常组织德州扑克牌局,于是带着1万元现金兴匆匆地过去参加。谁知1万元根本不够看,平均一局的赌资就有大几千,没几局小帅的1万元就输光了。眼看自己的钱都堆到了小康面前,小帅觉得自己一时手气不济,于是再次取现4万准备连本带利赢回来。在小帅的不懈努力下,终于在一局中等到一手好牌。而小康似乎运气也不错,在双方不断加注下,小帅把最后几万元一把推出,准备来个大丰收。但是,小帅在这局中还是不出意外地输了。小康得意地哈哈大笑,双手往前一揽,准备把赢的钱扫到自己面前。但小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一把抓起牌桌上的几万块钱,嘴里说着:"你是不是抽老千?你耍赖,我不玩了!"就迅速夺门而出,留下小康和其他人目瞪口呆反应不过来。等他们反应过来时,小帅早已不见了踪影。小康认为小帅不守诚信,甚至可能构成犯罪,于是向郭鑫鑫律师咨询小帅的行为是否犯法?另外是否可以要求小帅返还赌资?

代理思路

郭鑫鑫律师为小康提供法律咨询,从犯罪构成要件角度进行分析:小帅只是参与赌博,而非组织或以此为业,不符合赌博罪构成要件。另外,小帅仅以其所输赌资为目标,按照司法实践,原则上不以抢夺罪或抢劫罪定罪处罚。关于赌资,并非赢家小康的合法财产,不仅不受法律保护,甚至应依法收缴上缴国库,故小康不具有返还赌资请求权。

案件结果

律师意见:1.小帅的行为不构成赌博罪、抢夺罪或抢劫罪。2.小康无权要求小帅返还赢的赌资。

律师意见

一、小帅只是参与赌博,而非组织或以此为业,不符合赌博罪构成要件。另外,小帅仅以其所输赌资为目标,按照司法实践,原则上不以抢夺罪或抢劫罪定罪处罚。二、关于赌资,并非赢家小康的合法财产,不仅不受法律保护,甚至应依法收缴上缴国库,故小康不具有返还赌资请求权。